2014年3月11日 星期二

天兵啊


有一天我在開車時,意識到閃光燈閃了一下。

我心想應該是測速照相,但我很肯定沒有超速!

為了確認,我繞回原處,這次開得更慢,沒想到照相機還是閃了一下。

我覺得很有趣,想說終於有機會可以削一下警察杯杯的鬍子;

就連續又繞了三次,每次以龜速經過同一地方,照相機都閃一下,

我忍不住心中的快樂而笑了出來。

兩週後…………

我收到五張罰單,都是因為…………
















沒有繫安全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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