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為什麼要喜歡我?她為什麼要離開我?論真愛......
痴心男捧著一束紅玫瑰,獻給他朝思暮想的女孩:「我愛妳。」
換來的卻是一個白眼,女孩冷漠地說:「為什麼要愛我?」
痴心男撓撓頭,愣愣的說:「A...A...我也不知道A......」
於是女孩推開花,轉身離去,「這不是真愛。」
這是痴心男第九十九次遭到拒絕。他落漠的回到宿舍,整天都在回想著女孩的話,「這不是真愛。」
那到底什麼是真愛呢?難道,不瞭解或說不出就不是真愛嗎?這就是今天我要和大家探討的議題。
愛情,是一個永恒的話題。自從有人類開始,直到世界末日為止,我們將永無休止的討論下去。
解構又反解構,然後又再解構。好像已經弄懂了,實際上卻如霧裡看花。有些人自稱愛情專家,
吃遍四方、腳踏無數條船,然而一旦遇見自己心儀的人,卻仍舊手忙腳亂、六神無主。
科學家把愛情歸疚於男女雙方性荷爾蒙的刺激。這不無道理。據他們的研究,男女之間的愛情,
只能維持大約一年。然後,隨著感官刺激的鈍化,愛情便漸漸歸於平淡。於是,喜悅隨風飄逝,
情人眼裡西施不再。分手的季節也就接踵而來。正所謂「與善人居,如入芝蘭之室,久而不聞
其香」。但是,雙方分開一段日子之後,再次相逢時,卻又容易產生初戀般的感覺。這是因為
雙方的感官久未受到對方刺激而不再鈍化的緣故。
除此之外,使男女之間容易產生互相吸引的原因有外貌和內涵兩種。外貌的吸引緣自於一個人
的靈魂深處(DNA)對美好的定義或印象。既有先天的因素,也有後天的因素。內涵的吸引也
起緣於對美好的定義或印象,不過它偏重於對能力和個性的審視。這兩種因素都是決定一個人
是否在社會中具有競爭力的關鍵。人類競爭的目標不一定是利益,也可能是名譽。如何取捨,
端看一個人的價值觀。如果一個女生重視的是名,而不是利,她就可能偏愛有內涵、有骨氣而
輕利益的男人。因為這種人比較容易出名。如果她重視的是利,而不是名,則她可能會偏愛多
金的人,而不在乎他是否有所謂的內涵。
就男生而言,情況頗為類似。一個人說不出他為什麼喜歡另一個人,和他有沒有真愛並無關聯。
老子有言:「道可道,非常道;名可名,非常名。」朦朧的感覺最值得玩味,若說得太清楚了,
便失去了患得患失的那種美妙體驗。有一句香港話形容得非常貼切:畫公仔何必畫出腸?
一般而言,我們會把對一個人的心靈或內涵的喜愛定義為真愛。而把對身體和附加價值的喜愛
定義為膚淺,甚至是假愛。我們常常渴望自己喜歡的人,也喜歡自己。而這個「自己」,到底
指的是什麼?是我們的身體,還是我們的靈魂(內涵或DNA)?
這是一個極富爭議性的問題。若我失去了身體,我還是我嗎?若我只有身體,而沒有感官意識,
我又還是原本的我嗎?顯然,不論失去了什麼,我都會變得不再像我。身體是用來表達意識的。
它是意識的代表或形象。若失去了這個代表,我們的意識便成了無所寄託的孤魂野鬼。若換個
身軀,我們的意識則可能會和新的代表格格不入。至少在某種程度上,它會呈現一種新的面貌。
若我們只擁有身體,而失去意識,那就成了植物人。因此,我們的身體和意識是難分難離的。
就這個意義而言,愛一個人應該是指愛她的身體,也愛她的靈魂。
但是,有些人偏愛身體多一些,有些人偏愛靈魂多一些。還有些人偏愛身體和靈魂的附加價值
(譬如身家或權勢)多一些。這其實都不是什麼過錯。每個人總是有自己的偏好。我們如果能夠
理解她(或他)為何會有這種偏好,就不難理解她(或他)的為行模式和愛情觀。
從生物科學的角度來看,物競天擇時,雌性動物接受追求的,都是最強壯最能保護自己和小孩
的雄性。這是一種普遍(而非絕對)的情況。而附加價值對男人而言,和最強壯最能保護女性
和小孩的能力,是頗為類似的。因此,我們認為:女性對男人的附加價值的喜愛是可以理解的。
無需污名化。但是,如果這種喜愛發展到了極致,變成純粹喜愛這附加價值,而對附加價值的
本體,也就是它的主人,那個背負著它的男人,感到深深的厭惡,於是便想方設法從他那兒把
本來屬於他的附加價值奪過來,然後把他一腳踹開。我們便認為,這是一種假愛。因為這樣的
女人已經不再把附加價值視為這個男人的一部份,而是很清楚的分開來對待。她的目標是那麼
的清楚和明確,就是只要那些附加價值,而她對那個本尊(男人)表達的愛意,全都是虛假的。
那麼,男人呢!他對年輕貌美的女孩是那麼的疼愛有加,一旦人老珠黃,甚至還沒黃,就喜新
厭舊、另抱新歡。這算不算假愛呢?這也是極富爭議的問題。其實,對外貌的偏好並非男人的
專利,女人的骨子裡頭也有同樣的傾向。問題的爭議點在於:外貌算不算是一個人的附加價值?
如果外貌是人的附加價值,那麼,我們或許就可以把對外貌的純粹之愛視為假愛;否則,也就
只能以愛得深淺來評論。因此,我們首先得對附加價值下個定義。我認為,所謂的附加價值,
就是本來不屬於一個人,後來因為種種原因添加到他(或她)身上的價值。而且,這種價值是
可以隨意移除的,並且不會影響一個人的完整(包括他的身體和意識)。就這一點來看,外貌
似乎並不是一種附加價值,因為它是與生俱來的,它是一個人的身體的表現形態。當一個男人
愛上一個美麗的女人時,他愛的固然是她的美貌。可是,這美貌就是這女人不可分割的一部份。
這個男人並不可能也不是虛情假意的討好她,然後趁機把她的美貌從她身上奪取過來,便迅速
把她拋棄。事實是,他確實愛上了她,也許只是愛上了她的某一部份特質,也就是她的美貌。
當她不再美麗的時候,也就是她失去了她原有的部份特質時,他便不再愛她了。這是因為他從
一開始就只愛這部份的她。這樣的愛也許稱不上假愛,頂多只能說他愛她不夠多或不夠深而已。
話說回來,如果是整容或化妝弄出來的美貌呢?那算不算附加價值?它可以隨意修改、移除。
就以上我對附加價值所下的定義來看,似乎蠻符合的。舉例來說,用矽膠墊出來的假胸,難道
不能稱為附加價值嗎?畫出來的眉線呢?鑲的假牙呢?如果這些都算的話,那用更高的技術在
人臉上做手術整出來的真臉變型,又算不算附加價值呢?變性人用手術做出來的乳房和陰道,
既逼真又有神經功能,還能產生高潮。這又算不算附加價值?這時候我們發現,要對人的附加
價值下個恰當的定義,還真有點困難。現在,我把附加價值的定義稍作修正,改得嚴謹一點:
人的靈魂(內涵或DNA的呈現模式)和它的有機的直接表徵媒介(人體)以及無機的直接表徵
媒介(人身上的飾品或人工製造的器官或組織)以外屬於他的有形或無物的資產,便是所謂的
附加價值。這裡需要特別注意的是,無機的直接表徵媒介唯有在執行它的媒介功能時,才不被
視為附加價值。當它獨立於這個功能之外時,便可視為附加價值。舉例來說,一個女孩耳朵上
掛著的耳環,當它被視為這個女孩的一部份表徵時,它便不是附加價值。但是把這耳環從這個
女孩的身上移除之後,它便可以視為是附加價值。另外,即使它仍然掛在這個女孩的耳朵上,
如果一個男生看待這個耳環時,是把它視為獨立的物品,而非這個女孩的一部份表徵,那麼,
對這個男生而言,這個耳環仍然只是這女孩的附加價值。
由此,我們就很容易判斷真愛和假愛了。
男女雙方相戀時,只要他或她的愛意是針對愛人本尊,而非把全副心意放在對方的附加價值上,
那就是真愛。當然,即使是真愛,也是有分深厚淺薄的。於是,處於愛情劣勢的一方常常會問
她或他的戀人:「你愛我嗎?」其實她想知道的是愛得有多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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